港证监炮轰港交所上市审批5宗罪 直指行政总裁李小加

2020-07-03 05:06已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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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金融港股讯 据港媒报道,香港香港证监会周四发表《就交易所规管上市事宜的表现而作出的检讨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花了不少笔墨探讨香港交易所(00388)管理潜在利益冲突之事宜,列出五大问题,直言该所的业务部门过去处理企业上市时的做法有影响上市部的监管职能和独立性之嫌疑,而在执行上市部与其他部门“职能分隔”上亦有不足。

  香港证监会于2018年抽出六宗上市个案研究,并得出建议。该报告重点检讨港交所对潜在利益冲突的管理等四个范畴。所谓“港交所各业务单位”,指的是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负责推广首次公开招股服务及平台的环球上市服务部,以及负责就有意上市申请人上市计划及与他们沟通的集团战略策划部。

  就管理潜在利益冲突一环,香港证监会观察到,港交所业务行政人员有时为求上市部更快回覆特定申请人,重複提及有关申请人的可取性,或将电邮抄送至身为上市主管之汇报上级的李小加。该会直言这类行为不恰当,恐对上市部履行监管责任的表现及有关观感造成负面影响。

  香港证监会又提到,港交所各业务相关部门为求简便,会邀请上市部出席申请人之业务介绍简报会。一名前上市主管向香港证监会表示,他曾获港交所行政总裁邀请出席这种联合简报会,但有一次则拒绝。尽管上市部和港交所各业务相关部门之后分别与该公司会面,惟上市主管却要求与会的上市部行政人员向李小加发送简短便条,交代会面详情。

  香港证监会认为,港交所上市部高级行政人员应完全避免与该所业务行政人员一同出席简介会,因为当业务相关部门在行政总裁主持的会议上明确地推销业务时,即使上市主管及上市部高级行政人员只是单纯出席会议,亦可能会损害其上市监管职能在观感上的独立性。

  而在报告提及的另一个个案中,港交所业务部门认为该宗上市意义重大,疑出现施压的情况。在申请人递交申请前,其法律顾问罕见地将与上市部的往来书信,抄送至港交所各业务相关部门。

  及后,一名交易所行政人员向上市主管发出电邮,明言“将会向该申请人传达大致正面的讯息”。该名人士又曾向李小加、上市主管、数名高级行政人员及上市部发电邮,指“代表行政总裁重申,(该公司)对香港和港交所来说都十分重要”。

  另外,香港证监会认为,虽然港交所于2018年设有执行“职能分隔”的制度及程序,但该所没有提供足够指引、培训教材或其他内部文件。与此同时,香港证监会检视港交所2018年上市个案时注意到,上市部有几次于提交予上市委员会的报告当中,没有处理或识别出申请人是否适合上市或符合上市资格的重大问题,建议该部应增强有关申请人是否“适合上市”的分析。

  港交所发言人则表示,感谢香港证监会在报告中向联交所提出的建议,该所将会继续与香港证监会紧密合作,完善和进一步提升上市制度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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