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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5 17:29已围观

讯 12月25日下午,据温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信 温州发布 消息称,同日上午,温州市委人才办发布《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

温州发布 称,全职在温州市用人单位工作且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BCDE类人才中:A类人才可赠送一套不超过190平方米的商品房或给予500万元购房补贴;B类和C类人才配售面积为140平方米,购买价格为备案价(核定价)50%;A、B、C类人才配租面积为120平方米左右,租赁期限内免租金;D类和E类人才配售面积为120平方米,购买价格为备案价(核定价)60%,配租面积为90平方米左右,租金为同地段住房租金评估价的30%。

全职在温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贡献积分值达到100分以上或全职在温州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范围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近两年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以所在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为准)的人才配售面积为90平方米,购买价格为备案价(核定价)70%。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范围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配租面积为40平方米左右,租金为同地段住房租金评估价的30%。

另外,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10年内为共有产权,不得上市流通周转、不得办理抵押贷款(用于购买本套住房的公积金和商业按揭贷款除外)。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10年后,购房人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完全产权登记。

温州发布 消息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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