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1证券简称:亚太实业公告编号:2024-016

2024-04-06 11:30已围观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玉倩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玉倩女士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王玉倩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6,16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王玉倩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玉倩女士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23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

  2024年4月1日,公司收到股东王玉倩女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王玉倩女士于2024年4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132%。本次权益变动后,王玉倩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6,200,000股减少至16,163,400股,持股比例由5.01129%下降至4.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注: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王玉倩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为王玉倩女士履行前期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本次权益变动符合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后,王玉倩女士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自持股比例低于5%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王玉倩女士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继续减持的,仍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大股东减持的规定。

  5、王玉倩女士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继续督促王玉倩女士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王玉倩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日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亚太实业

  股票代码: 000691.SZ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玉倩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降低至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四月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玉倩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外其他上市的公司5%及以上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决定及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股东个人资金需求减持亚太实业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下降,达到权益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4年3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玉倩女士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23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尚未有其他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达到信息披露义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玉倩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6,200,000股,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1129%,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玉倩持有公司股份16,16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也不存在就出让方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王玉倩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后,王玉倩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6,16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三节披露的股票减持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以其他方式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备查阅。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玉倩

  2024年4月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玉倩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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