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外出打工返乡后发现户口被注销,承包田被收回

2019-01-16 22:57已围观

农民外出打工返乡后发现户口被注销,承包田被收回
1990年春天去内蒙古自治旗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自治旗(下称莫旗)打工,第二

轮土地承包时分得的

7.2亩承包田转包给亲戚耕种。2012年1月12日由莫旗搬回望奎,发现户口已被坤头

村穆书记给注销,并将

30年不变的7.2亩(三口人)承包田收回另行发包,问其原因说我家有二个户口,即

:在莫旗还有一个户口

,但在莫旗是属于打工,而且在莫旗没有承包田。又:穆书记注销户口时也没有征

求我们的意见,是注销

望奎户口还是注销莫旗的户口?退一万步讲即便是注销坤头的户口,也不应该收回

我家7.2亩承包田,因

为二轮土地承包政策是30年不变,因为我家在莫旗是打工,也就是说虽然在莫旗有

户口,但在莫旗没有承

包田,若在莫旗也有承包田,对穆书记收回我家7.2亩承包田绝无异议,做为农民

不能拥有二份承包田。

显而易见就是穆书记依仗手中权利巧取豪夺,与民争利,违背了 书记在十九大

报告中提出的:“不忘

初心方得始终”的思想,试问这种党员干部在实现中国梦的道路上,怎么可能带领

农民实现总书记提出建

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只能成为绊脚石。事发后要求恢复原户口,村(委会)镇(

派出所)答复原户口已经

注销,不能恢复,要想解决户口问题,只能将莫旗户口迁回望奎。鉴于上述事实,

要求村委会返还我家

7.2亩承包田,并补偿2012年至2017年因错误收回我家7.2亩承包田而带来的损失。

通过网上信访反映该问题,并于2017年12月28日,望通信处【2017】9号望奎县通

江镇人民政府文件,签发人:郭雷。《关于岳荣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该处理意

见书二页,第一页下属第三行起:“经调查,2014年通江镇坤头村委会在三资清理

时发现你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自治旗有户籍有土地,因此将你7.2

亩承包田收回村委会另行发包。现经镇村研究决定作出如下处理:1、通江镇坤头

村委会于2018年春耕前在有地源的情况下为你补分7.2亩承包田,如没有地源将7.2

亩土地按市场作价在每年12月31日前以现金形式发放;2、通江镇村委会为你补偿

2014年-2017年未分得土地的损失。”。但时至今日没有兑现,且在该份处理意见

中漏洞百出,驴唇不对马嘴,如:有户籍有土地的问题,那时因户籍管理在全国都

很松散,至于有土地一说,那个土地是在莫旗因取得户籍而分到的承包田吗?答案

是:土地是我一家在莫旗买的。多次向镇村反映要求将本就属于我家的7.2亩承包

田返还,并按照处理文件补偿2014-2017年因村委会错误收回7.2亩承包田的损失。

关于地源问题:村委会发包给谁再将其收回即可,若做不到,那么村书记穆小国即

便将自家承包田拿出来也要履行处理意见,因为之前村书记穆小国的做法明显就是

与民争利的行为,像这样的村书记又怎能带领村民实现中国梦?也包括文件签发人

郭雷,事后不过问,不督促,那么郭雷在这个位置上是否称职?而且村书记穆小国

还说:你去哪里找都不好使,因为在2017年12月28日通江镇政府出具书面处理意见

时,没有在30天内提出行政复议,所以再去哪里告都随便的话。
岳 荣,女,汉族
身份证:15212319671005572X
住 址:黑龙江省望奎县坤头村大榆树屯1340号
手机号:15845536053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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