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桃源乡林业站执法敷衍不作为

2019-01-17 03:07已围观

对村名(杨青)数年来肆意滥砍滥伐,和桃源乡林业站执法敷衍不作为的举报与抗议

举报人:竹溪县古峰村村名

被举报人:杨青(竹溪县古峰村村名,女儿:杨丽丽古峰村干部),桃源乡林业站

地址:竹溪县桃源乡古峰村

致湖北省十堰市森林公安局,十堰市政府领导:
自二零一四年,杨青的女儿(杨丽丽)任古峰村干部以来,杨青在无任何合法证件的情况下,在古峰村肆意大量砍伐林木枉法营私,桃源乡林业站的执法工作人员,对杨青的犯罪事实一直都是敷衍了事不作为。

一、具体事实如下:
自杨丽丽担任古峰村干部以来,杨青仗着自己女儿和林业部门个别人的关系密切,近五年来,杨青不在外出务工,专靠卖木材获取暴利,两眼无视任何人,一心只想古峰所有山。
两年前曾为了偷伐别的村名林权范围的林木,和别的村名发生纠纷,但是因为杨青有后台,最后也只是把偷伐别人的林木还给了别人,拉回家的又给别人送回去,就这样不了了之。
连续四五年来,杨青勾结重庆木材商,贩卖木材获取暴利,古峰人人皆知,大片大片的山已被杨青砍为秃山,曾经茂密的山林,现已成光秃秃的一片,多次反馈到桃源乡林业站,每次桃源乡林业站执法人员都只是走走过场(据说是重庆木材商老板已经买通了桃源乡林业站的负责人,)。导致杨青可以如此胆大妄为,今年比前几年砍的更厉害,伐木装备也比之前更先进更齐全,现在还正在大量砍伐中,最近几个月已经拉走了好几大卡车,现在山林里还有些零头碎脑的大概还有近二十立方,反馈桃源乡林业站,又是来走走过场,回复说只有六立方左右,而且有三立方办证了,只多砍了三立方,真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就算杨青真的有办砍伐证,请问为什么杨青每年都可以办砍伐证?用途是做什么?到底是自用材?还是商品材?砍伐量是多大?指定砍伐面积在哪里?虽然木材已经拉走了,但是砍伐的面积还在,树篼还在。
根据森林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2立方米至5立方米或者幼树100至200株;盗伐林木20立方米至50立方米或者幼树1000株至2000株,为重大案件立案起点;盗伐林木100立方米至20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0株至10000株,为特别重大案件立案起点。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但是成片成片的山都被杨青砍完卖光,没看到对他的处罚在哪里。
党中央、国务院对森林资源一直高度重视,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对林地保护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对实行最严格的林地保护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但是这样的战略国策在竹溪县桃源乡却受到当前的践踏。大面积生态林地在桃源乡林业站对杨青百般袒护和包容下被毁林。

二、我的恳求:
恳请贵部门查明本案事实,督促竹溪县桃源乡林业站尽快进行立案审查,还守法公民以公道,装也要装出积极作为的样子,给中国法律一点面子。
对于杨青的这种犯罪行为,无需多言。法度不张,天理不容。笔者斗胆将杨青滥砍盗伐部分证据收集上网并递送相关政府、林业、公安部门,罪大恶极,人神共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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