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太原市人社局谈“三感”

2019-02-27 07:40已围观

与 太 原 市 人 社 局 谈“三 感”

----再评《让太原市人社局副局长张晓林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体人民普遍有了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

“三感”是一个相互关联的有机整体。三者的共同特点在于,它们都是

一种主观体验、一种心理状态,但这种主观体验是建立在一定物质基础

上的,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是较高层次的需要满足。获得感是幸福感

的基础,没有物质和精神方面的获得感,就难有幸福的体验和满足,安

全感是获得感和幸福感的保障,三者相互联系,是一个有机整体,相互

支撑、不断深化的过程。

2019年2月14日,太原市人社局在《太原电视台》发布了如下消息:

太原市人社局在2018年的“六大板块”中成绩显著,始终以保障民生、

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增强人们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

职责所在和光荣使命... ...人才工作机制、体制全省领先,进入第一

方阵。

果真如此吗?我的研究员职称资格获得六年来,由于太原市人社局

分管副局长张晓林索贿无度,一直不给出具早已在2011年就核准了的研

究员岗位职数函,致使不能聘任。到龄离岗六年来,没有工资、没有医

保,连个农民工都不如,农民工还可以讨薪,还有医保,还有个说理的

地方。几年来我对太原市人社局提起行政诉讼,但都被人社局买通律师

上串下联,强行干预司法,驳回我的诉讼,说我的诉讼请求不在受案范

围。难道《宪法》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

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是句空话?他们掌有公权就可以

不受宪法约束?我咨询了北大法学教授、行政诉讼法起草者等专家学者,

人家回答说:你是事业单位,不是公务员,应在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

请问市人社局:首先我是不是人民?十八大以来的福祉有我一份没

有?六年来我获得了什么?我落下了被你们唆使东北黑社会骑电动车

撞我后遗的腿疼、腰疼,落下了严重的精神分裂症,落下了顽固的颈

椎病... ...,落下了四十多万生存与看病的外债。我的物质幸福感在哪里?

我感觉不到。《宪法》规定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遭到野蛮的践踏。

好在党和国家加强反腐倡廉、纪检监察、依法治国的措施,我是看到了;

贪官污吏、滥用职权、违法乱纪者被绳之以法,我是看到了;党中央惩

治腐败、匡扶正义、猛药治疴的决心,我是看到了;官官相互的直径在

缩短,我是看到了,精神上的欣慰感我有了。但是我的安全感依然没有,

依然能接到半夜三更打来的骚扰电话。仍然担心人社局销毁原件、伪造

新件的行为还会在其他人身上重演。

你们的人才机制、体制真的全省领先,进入第一方阵了吗?为什么

人社部、人社厅没有,其他地市也没有的“不足两年聘期不能聘任” 的

规定,偏偏出现在太原市人社局文件中?《立法法》第80条对此有明

确的规定: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

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这就是说,制定对

相对人不利的,缩减相对人权利和狂揽本不属于人社局权力的规定是违

法的。从缩减、抑制专业技术人员权力的角度讲,太原市人社局确实干

了别人不敢干的事情。走在了全省其他地市的前列。再说,你太原市人

社局的人才政策真的优厚、体制机制真的先进吗?如果真的是,为什么

许多大学生毕业了,宁可去大西北,而不愿意回太原,难道与你人社局

无关吗?面对新时代的伟大征程,现在省委、省政府还要在全省展开“改

革创新 奋发有为”的大讨论?目前大家的干劲不大,难道与你省会城

市的人社局无关吗?长期工作在中心城市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难道不

应该为此感到脸红吗?这大讨论绝不会出现在改革的前沿深圳,对否?

末了,我还是想问一下人社局,我究竟属于不属于人民?人社局该

不该挖掘人力资源的潜力?如是,这则新闻算真的吗?!

中共党员 太原科技进修中心 张书亭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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