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法官夏振秀故意“合法”办错案,官官相护,上告无门

2019-03-04 06:31已围观
2013年5月,我在小区棋牌室与人争执,互扔塑料杯子,塑料杯子没有扔到任何人。在旁陶某急离现场,因为地滑自己摔倒导致左肩骨伤。后陶某向告我,诈赔近18万元。
2014年8月19日,主审法官夏振秀一审判我全责。我太冤枉了.
夏振秀以找不到我为借口,一审没有通知我应诉;判决书一年后送我,我又被剥夺 了上诉权利和机会。
我多次向上级司法部门反映要求重审,都以过时效为由不予受理。
夏振秀传票和判决书都以公告方法“合法”办案,现在法院又冻结我的退休工资账号,我生活发生困难。
法院知道我的工作单位,也可以电信部门实名查询,应该马上可以知道我的电话号码,为什么不通知我?为什么这样办错案?
中央一再强调有错必纠,上级不管,自始至终不给我讲话的地方和机会,如何才能 有错必纠?
吴长寻
2019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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