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执行局法官采取哄骗手段终结我的案子

2019-04-01 11:25已围观

本人刘三仁,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法院与王李华和王翠莲夫妻俩有民间借贷案一个,2016年8月16日,在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立案,案号(2016)内0602执3345号。

2018年10月份,联系经办人游法官,说我的案子移交给宋法官,和宋法官联系,宋法官让我去一趟东胜。

2018年11月7日下午,在东胜执行局一间办公室与宋法官见面,我提供被执行人的信息让宋法官全面否定。我想注册成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网站用户,我向宋法官递交书面材料《案件公布申请书》。在下班之前,宋法官让卫法官接待我,说谈一下游法官办案经过。卫法官在电脑上操作,我问他什么情况,卫法官说:“你别管那么多,我问你回答是与不是就行了。”回答完后,卫法官让我签字捺手印。

2018年12月11日,我的案子被东胜执行局法官终结进行,望懂法的朋友指点一下,我该怎么办?


东胜执行局法官采取哄骗手段终结我的案子



东胜执行局法官采取哄骗手段终结我的案子

搜索

广告位
广告位

标签云

广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