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四星高中学校出租部分校舍和公共配套设施给民办艺术学校合法吗?

2019-04-03 06:13已围观

江苏省泰州市第二中学毫无征兆的突然向学生家长宣布:市政府和市教育局决定将2018年刚成立的民办凤凰艺术学校由原校址搬迁到泰州第二中学内,暂时租用过度(过度期三年)租用部分教室办学,公用学校操场、浴室、食堂等公共设施,两个学校共同在一个大院内办学,说制度约束两个学校学生互不干扰,没有任何物理隔离措施。
大家都知道艺校不以文化课为重点,况且这个学校办学宗旨就是以弘扬传统文化艺术目标的学校,和需要参加高考埋头苦学孩子学习的氛围不一样。所以仅剩两个多月参加高考高三学生家长和高一、高一的家长都很担心艺校的到来会影响孩子的正常学习,学校及教育局领导回复说制度约束学生互不干扰、没有影响!想想一个以吹、拉、弹、唱为主的学校,学生思想、行为作风前卫的宽松氛围不会影响以静心苦读紧张参加高考学生的学习?家长们想问:现有学生一百八十多人的凤凰艺术学校为什么要从原来的学校搬进泰州二中?为什么不搬进空置的老省泰州中学、老第二中学、老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局领导干部是想利用艺校来缓和要参加高考孩子的紧张学习气氛?这三年寒窗苦读孩子的未来不重要?法律法规上允许公办四星高中这种校中校的办学模式?公办四星高中不需要独立的校址办学?
希望有懂的朋友能够帮助我们了解一下这样的出租行为符合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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