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设立宪法室 推进合宪性审查

2018-12-06 11:27已围观

中国立法机关调整内部组织架构,以推进中共十九大提出的合宪性审查工作。12月4日是中国第五个国家,中央政法委机关报《法制日报》当天刊文回顾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其中提到:“今年10月,一个新的业务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宪法室正式成立。”学者认为,此举意在为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扫清机构障碍。

另有两条公开信息印证了《法制日报》的报道。其中最权威的消息来自于全国人大官员。2018年10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室主任梁鹰到清华大学法学院,以讲座方式系统介绍立法审查工作,梁鹰当时提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专门设立宪法室,以配合加强宪法实施、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

另一方面,2019中央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工作已于近日开始报名。财新记者注意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宪法室及国家法室业务处在招录两名具备宪法和行政法专业背景且符合条件的公务员。

分析人士指,宪法室与法工委内设的国家法室、法规备案审查室一样,都是正局级部门。截至发稿,官方尚未披露宪法室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具体内容。

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这是“合宪性审查”这一专业术语首次出现在中共中央的文件中。合宪性审查是监督宪法实施的制度,是指权力机关对可能存在的违宪行为进行审查,并对发现的违宪行为进行纠正。长期以来,中国宪法被指“没有牙”,对广泛存在的违宪行为监督纠正不力。

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其中一个内容是修改宪法第70条第一款有关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规定,把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详见财新网:“”)。此前,中共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提出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该委员会在继续承担统一审议法律草案工作的基础上,增加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配合宪法宣传等职责。2018年6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以立法形式明确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承担上述与宪法相关的职责。

与合宪性审查相关的是备案审查,是指权力机关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可能存在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问题进行审查并予以纠正。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4年在法制工作委员会内设立了法规备案审查室。数据显示,中共十八大以来的五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共接受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4778件,对188件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逐一进行主动审查,对地方性法规有重点地开展专项审查,研究公民、组织提出的1527件审查建议,对审查中发现与法律相抵触或不适当的问题,督促制定机关予以纠正(详见财新网:“”)。宪法室设立以后,合宪性审查如何具体推进,备案审查与合宪性审查如何协调,有待进一步观察。

梁鹰曾在清华大学的讲座中透露,“下一步宪法和法律的委员会在审议涉及到宪法问题的法律草案当中,都有可能会做合宪性审查和确认。”

宪法学者、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林来梵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也表达了类似看法。据他了解,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作为全国人大的专门委员会,没有下设机构,具体工作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承担。从2018年4月至今,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开了30多次会,基本平均每周一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它自己太忙了,需要人协助它做提前的工作,然后向它汇报,然后以它名义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宪法室将来可能跟法工委下面的法规备案审查室一样的都作为宪法和法律专委员会的工作机构,以后让它去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

在全国人大通过法律前,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要统一审议法律草案。林来梵预计,在这一审议过程中,会更多体现合宪性审查职责。

财新实习记者刘依贤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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