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感即幸福感

2018-12-27 17:34已围观

有一档节目是对群众幸福指数调查,当街问:你幸福吗?虽然这种单刀直入的问法有些low,回答的也是五花八门,但是却透露出中央对于民生的深切关注。党和中央的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从民众的态度上可以窥得一斑。
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上强调要科学统筹各项改革任务,突出重点,对准焦距,找准穴位,击中要害,推出一批能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硬招实招,处理好改革“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关系,突破“中梗阻”,防止不作为,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获得感”一词,诞生于“两会”之前,火于“两会”。 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上提出“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作为一个理解改革、展望未来的关键词,“获得感”有别于“幸福感”。当下的中国,“获得感”更贴近民生、体贴民意。把想要的东西收入囊中,这种“获得感”,能转化为幸福感。
过去我们往往认为,改善民生就是“还利于民”,是做好事、尽义务,但现在应该转变观念:让百姓更多地获得,实际上也是一种激发市场活力、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的机会。比如医疗,大家都希望得到更方便快捷的就医,吃便宜高效的药品,接受更高水准的诊疗,这就呼吁政府在医改的同时不仅要建设更多好医院,建立完善的医疗网络,更应该提供更人性化的医疗服务。再比如,我们加大投入提高教育水平,让百姓得到更好的教育,不仅要提高高等教育普及率更应该重视专业职业技术教育,国家就可以获得丰富多样的人力资本,使创新驱动成为可能。可见,“获得感”包着“予”与“取”的辩证法。对各级政府来说,就是保持长远的眼光,把好的政策一点一滴的融入到民众的生活中。
人民群众有没有“幸福感”是检验改革成败的标准。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和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征程中,让人民群众有“幸福感”既是出发点,也是落脚点,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一切依靠人民,一切服务人民,一切为了人民的执政理念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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