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水军自建黑站,境外空间,犯罪打击成高压状态(转载)
今日上午10点,叙永县人民法院对袁燚等6人从事网络有偿删帖等业务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正式公开宣判。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袁燚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七十万元;
二、被告人袁野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十万元;
三、被告人胡孝美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十万元;
四、被告人叶朝新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
五、被告人周建利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六、被告人王海涛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七、被告人袁燚、袁野、胡孝美、叶朝新非法经营的违法所得,继续追缴,上缴国库;被告人周建利、王海涛向公安机关退缴的违法所得,由叙永县公安局上缴国库;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有:被告人袁燚持有的笔记本电脑三台、平板电脑一台、银行卡七张、手机一部、移动硬盘三个、U盘一个、SD卡一张,被告人袁野持有的电脑二台、手机三部、硬盘一个、SD卡一张、银行卡二张,被告人胡孝美持有的台式电脑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手机二部,被告人叶朝新持有的笔记本电脑二台、手机二部、银行卡四张,被告人周建利持有的“小米牌”笔记本电脑一台、手机三部、银行卡一张,被告人王海涛持有的手机一部,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叙永县公安局依法处理。
案件从开始侦查到判决,历经一年零7个月。在这期间,叙永县公安局办案民警历经千辛万难 先后辗转湖北、陕西、广东等全国各地查清整个黑色利益链条, 抓捕嫌疑人、取证, 叙永检察院、法院相关工作人员也对此案付出了巨大的努力,最终将犯罪嫌疑人送上被告席成功判决,实现了法律对网络虚拟世界的有序管理 。
公众拥有自由话语权,“网络水军”通过互联网删发帖、炒作等手段非法牟利已涉嫌犯罪。对此,警方提示任何利用网络非法牟利、扰乱市场秩序的,无论个人还是媒体从业人员一经查处必将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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