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检察院对证据缘何不敢公开?

2019-01-02 05:06已围观


宝安检察院办案大厅是收发文件、与外界交流的平台,但数月来,他们既不收我的举报、申诉材料,又不敢依法回复我的申请和质疑,显然宝检交流的大门对我已经关闭。所以我只能在网上公开申诉了。如这样他们仍觉不便,尽可通知,我会酌情选择更好的方式,言语唐突,还望海涵。

对宝检免于起诉决定书(1996)96、97号文中描述的案发经过、证据的真假,杨洪发、屠犯传忠和宝检经办人都是最清楚不过的,但绝不是文中编造的那样。以监督为使命的检察院也会造假?听起来都让人觉得怪怪的毛骨悚然,然现实却不容置疑。
‘人在做,天在看’,本案的始作俑者杨洪发之流为了不义之财竟敢置党纪国法于不顾,编造案情,伪造证据,隐瞒真相,贪赃枉法,还自以为得计。
检察院是惩治犯罪、维护公平、正义的阵地,不是贪赃枉法、与罪犯同流合污的黑市 ;是坚持法制,与贪腐作斗争的堡垒,不是收受贿赂与败类蝇营狗苟坐地分赃的黑店。所以对杨洪发炮制的22年黑案,宝检必须有一个明确的交代和认知。

如果宝检对66、67号的案发经过、作案证据无所畏惧,又何必对最高检“刑事申诉案公开审查通知”阳奉阴违,装聋作哑?面对笔者的一再追问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声?
对宝检22年黑案既不敢公开审查、质证又不肯认错、道歉,摆出一副‘xx不怕开水烫’ 的样子?
为此案,9个月来我踏破了宝检的门槛,唯一得到的有价值的东西就是杨洪发的阴阳公文——一件证明宝检公开违法的证据。
‘解铃还须系铃人’,我只想为22年的黑暗讨个说法——要一个迟来的公道。宝检总不会吝啬到连个像样的回复都不肯公开的地步吧?我静等回音。

15年来,宝检先后被最高检授予“全国人民满意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基层....业务建设示范院”、“全国先进检察院”等荣誉称号,并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严打....先进集体”,获得省委、省政府、省检察院表彰奖励多达12次。
可宝检一面在网上高唱: “在办案过程中要时刻保持严谨认真的态度和一丝不苟的执法理念....,避免冤假错案,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公平正义。《法制日报》……“宝检大讲堂”
“要增强程序意识,排除司法过程中的人为性问题,及时审查、避免瑕疵。”; 一面却干着天下最可耻的勾当:明明是勾结罪犯、收受贿赂、贪赃枉法、证据确凿却不公开、不认错,官官相护、死不悔改。

如若宝检还是像以前那样拒不接受我的举报与申诉,拒不对22年黑案公开审查,我将继续以这种方式表达我的合法诉求。

此致
受害人:雷宝云
电话:13267085012
2019.1.2

搜索

广告位
广告位

标签云

广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