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协议却没捐赠 贵港一公司被公益机构终止合作

2019-01-07 17:40已围观
承诺售出商品就向公益机构捐赠,实际分文未捐。贵港一公司被公益机构宣布终止合作 签了协议却没捐赠 “不捐”是否等于“诈捐”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周如雨 “他们从来没有给我们公益中心捐过一分钱。”广西心香公益社工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心香公益中心”)法定代表人李冬靖说。原来,在2016年4月24日,贵港市东方传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传奇公司”)与心香公益中心达成战略合作。当时,该公司承诺每年给心香公益中心捐赠资金用于开展公益活动,但之后分文未捐。心香公益中心认为,该公司既不履行协议,又打着与公益机构合作的幌子去招商引资,于是发出声明,宣布与该公司终止合作。 8月7日,东方传奇公司负责人接受南国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并非诈捐,只是经营存在困难,无力兑现捐赠承诺 1 事件:签订合作协议 但无合作捐赠 广西心香公益中心始建于2006年,是在自治区民政厅注册的民间非企业机构,从事志愿者培训、救灾、减灾防灾项目和居家养老医疗服务,主要致力于服务广西本土灾害领域的弱势群体。该机构在多年的工作中,获得不少殊荣,其中包括成为中国扶贫基金会、深圳一级公益基金会等资方的广西区域长期合作伙伴等。 李冬靖告诉记者,2016年3月,李冬靖被东方传奇公司一名副总邀约到该公司在南宁的办事处洽谈合作问题。该公司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樊海麟当时说,他以前经常做公益活动,目前与贵港一些公益机构也有合作。为了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公益事业方面的影响力,对方想与心香公益中心达成战略合作。 李冬靖说:“有企业愿意对公益事业支持、捐赠,我们肯定是欢迎的”。双方签约之前,李冬靖专门到贵港市考察过樊海麟的企业,当时觉得这家企业“没有问题”。于是,双方于2016年4月24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李冬靖回忆到,签约现场被安排在东葛路一较为高端的场所内,除了签约双方外,现场还有该企业邀请的约百名代理商等嘉宾。合作协议中写明的捐赠方式有两种:东方传奇公司每销售一件商品就捐赠一元钱的捆绑销售捐赠;心香公益中心也可利用自有平台直接以产品8折进货价销售,按比例提取产品营销利润。 “当时对方表示,单单依靠第一种捐赠方式,一年就能给公益中心数十万的捐赠资金”。但自签约之日起的四五个月里,东方传奇公司没有给心香公益中心捐赠一分钱。李冬靖多次询问捐赠情况,对方也以不同理由推脱了。由于爱心捐赠以自愿为主,她也就没有过多追问下去。 然而,李冬靖随后发现东方传奇公司利用双方之间合作的名号,对外号称捐赠大笔金额,并以此为噱头进行招商,于是决定终止双方的合作,“我认为这家公司存在诈捐行为,而且利用与公益组织合作的名义夸大自身实力”。 2016年12月11日,心香公益中心在网上发出声明,宣布与该公司终止合作。 记者同时了解到,由于当时双方签订的协议比较粗糙,其中并未约定结算时间和方式。2 调查:相关企业被代理公司起诉 相关资料显示,东方传奇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23日,公司创始人及法定代表人均为樊海麟,公司从事糯米酒技术研发等,注册资金为250万元。 梁雁军是东方传奇公司的一名代理商。前几年他在一次偶然机会中接触了东方传奇公司生产的一款糯米甜酒,觉得口感不错,于是先后几次投了60多万元,拿了这款产品在广西多处的总代理资格。双方所签协议里写明,梁雁军每年可以免费获得相应投资款项的等值产品,即每年可免费获得市价60多万元的糯米甜酒,超出部分产品则按照零售价4.5折结算。但签订合同的一年多时间里,他只陆续拿到市价约20万元的货品。“后来我与樊海麟协商,对方也同意在2017年3月前退还所有加盟费”。 7月11日晚,梁雁军获悉樊海麟在贵港市某酒店举行招商会后,便试图与几名同伴“请”樊海麟到一楼谈谈,不料其间发生了肢体冲突,导致樊海麟肋骨骨折,梁雁军随后被当地警方予以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 梁雁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当时打人确实不对,但一想起血汗钱就这样被骗走,他心中就无名火起。 据悉,已经有不少总代理通过法律途径对东方传奇公司实施起诉。一审判决中,法院要求东方传奇公司退还货款及支付利息,但驳回原告的其他诉求。目前,东方传奇公司已经提起上诉,二审仍在持续当中。3 回应:“没有捐赠不等于诈捐” 8月7日,樊海麟接受采访时表示,公司并非诈捐,只是心香公益中心一直没派员与公司对接,且2015、2016年公司经营存在困难所致。 樊海麟介绍说,去年3月份,他经公司一名副总介绍,认识了李冬靖及她所在的公益机构,当时经过一番沟通,便同意对该公益机构进行捐赠。当时协议确实是在一次推广活动现场签约,但协议并非他们公司准备,而是李冬靖方面准备的。当时他对捐赠方式第二点存在异议,因为一方面公益机构没有销售能力,将这个条款写进协议里面没有意义;另一方面他认为公益机构售卖公司产品也不妥,但“在推广活动现场也只能先签约做个形式,后面再详细沟通细则了”。 对于为什么签协议后一直没有履行承诺,樊海麟表示,李冬靖方面一直没有派人跟公司提及并指导需要投入公益资金做哪方面项目。而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关于加强企业对外捐赠财务管理的通知》和《合同法》等条文,他认为,公司从2015年至今年年初都属于严重亏损企业,根据相关规定,可以不履行赠与义务,也“不接受诈捐一说”。 樊海麟说,假若对方认为公司做法不合理,大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没必要通过其他手段来折腾”。而且他们的合作已经取消,就不存在诈捐的说法了。 针对企业陷入圈钱风波,樊海麟回应称,当初的经营模式是由当时的顾问制订的,确实不合理。经营不久后他发现了问题,就停止执行了。不再合作的代理商、经销商都签订了退款协议,需要退钱的总代理仅约六七个,计划将于今年9月份退完这些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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