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纪检监委派出机构改革,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019-01-08 14:55已围观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在巩固党的十八大以来派驻监督取得的明显成效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意见》的出台明确指出将建立健全派驻机构监督执纪机制、赋予其监督权,完善审核调查工作机制、分类施策推进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东风已成,需借势而为。在根基打牢的基础上,纪检监察派出机构需在“派驻”中充分发挥职能职权作用,重拳出击加强党员干部常态监督管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地落实。
要借力“派”的权威。派驻监督是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强化自上而下组织监督的重要形式,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纪检监察排除机构要本着对党、对干部、对群众负责的要求,对各类跨越底线、碰触红线的腐败问题,敢于对权利说“不”,敢于板起脸来批评、狠下心来问责、攥起拳来惩治,以动真碰硬、猛药去疴的力度严打一批“苍蝇”“老虎”,形成震慑作用,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要发挥“驻”的优势。成立纪检监察派出机构,是党和国家将“探头”和“前哨”放在基层一线的重要举措,有力有效提高全面监督、从严治党的覆盖率。派出机构应当正确认识自身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其前沿阵地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所负责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和服务,经常听取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加大对单位部门“三重一大”等事项的监督力度,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早在小,并及时向上级进行反馈。党员干部正不正派,群众最有发言权,派驻机构应当主动加强与基层群众的走访联系,创新方式方法从基层一线中收集线索资料,既要提高政治敏锐度,善于“捕风捉影”,又要坚持实事求是,坚决以事实说话,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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