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丰旺集团白银\\天然气\\原油现货诈骗无视法律肆无忌

2019-01-13 17:01已围观

现货原油诈骗,改变了你我的生活,它若不死,我将永生,死磕到底,至死不渝。丰旺控股(福建)有限公司,所谓的廖氏家族帝国,旗下丰旺油、丰泰油厦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及厦门丰旺商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通过三世源冬虫夏草有限公司掩人耳目,通过慈善救助漂白自己,用非法所得做慈善事业,众多打着三世源公司旗号的业务员,招揽客户从事现货原油交易,从未见实物,没有实物交割,没有仓储和运输许可,就是虚假交易,模仿期货交易,并通过后台控制盘面,操纵客户对赌,最后完成诈骗的整个过程。三世源公司在其招聘信息中有现货原油、现货销售、金融直播分析师等岗位,工资6000至25000不等。你们现货原油什么资质都没有,就是玩诈骗的,竟公然在网上招募同伙。在全国严厉打击非法期货,现货场所的今天(2017年4月3日还可以在网上查询的到)真是嚣张跋扈到了极点,无视国家的法律,肆无忌惮。上百亿的利益链、资金链通过股权转让、新开公司等,洗黑钱,涉嫌严重的偷税漏税行为,造成国家税收的严重流失。是违规还是违法,地方保护主义异常严重,通天的本领啊,让地方监管部门不闻不问,金融监管部门给他们通风报信。全国各地的诈骗案立案书应该可以说明整个事件的本质。谁黑谁白,总有定论,你们诈骗老百姓的血汗钱,就是与国家作对,还可以睡的安稳,那真的是几十万维权者以及尚未觉醒者的悲哀,是我们太不努力了,太仁慈了,让你们继续苟延残喘幻想转型至今。

本人樊某某,来自云南,QQ:904253326手机13888543987自2016年9月至2016年12月,3个月时间被湖南省澳鑫商品交易有限公司旗下131号会员单位福建丰旺控股集团分公司“厦门丰旺商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利用网路欺骗参与天然气、白银交易,共亏损15万元。 商务部2016年7月14日公布137家不具有原油经营资质的交易场所及会员企业名单中写明有湖南澳鑫商品交易有限公司,丰旺油厦门石油公司。

湖南澳鑫与131会员单位丰旺商品经营有限公司违法理由:

不管有没有政府有关现货交易机构的批文,不管交易平台有没有通过清整联验收保留。

1、违反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违反了国务院及六部委有关禁令。

2、违反了现货交易必须100%实物交收、100%实物协议转让(而不是合约转让)、100%现金结算的交易规则。

3、违反了“间隔五日成交结算”的T+5交易机制,违反了当天不可以做同一商品交易的强制性规定,都是非法交易平台。

4、制定T+0、标准化合约、集中竞价、做市商等。

5、平台保证金杠杆交易、对冲交易、公开集中交易、未来才交付符合期货交易形式。名为现货,却恰好符合国发【2011】38号文中明令禁止的行为,实质是经营期货。无经营期货资质,《期货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未经证监会批准不得设立期货公司,涉嫌非法经营。

6、交易目的并非实际交付现货,而是赚取差价,交易功能并非促进商品流通,而是进行投资,符合期货交易目的。

7、资金并未按照合同约定由第三方存管(依据协议,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而事实上,资金根本不是放在银行进行存管,而是通过银行接口转账汇款到了平台账号)。

8、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原油交易,完全是虚拟交易。无原油存货,无原油出售方,无法进行实际交割。只有会员单位与受害者在软件上进行对赌,资金往来于平台和受害者之间,没有任何第三方参与交易,只是会员单位每个月获利与平台结算而已。

厦门市石油交易中心会员单位违法理由:

1、公司某会员单位代理违法平台,未经省级金融办批准。

2、会员单位通过控制软件导致客户巨额亏损。 天然气价格既不与外盘接轨,而是由投资者与做市商会员单位通过软件对赌;受害者想要出金时,会员单位通过软件让受害者瞬间爆仓,无法出金。

3、误导受害者反向操作导致投资者爆仓资金亏损。 通过老师QQ或电话喊单,导致客户巨额亏损(行内称为头寸),然后据为己有。会员单位隐瞒平台未经审批的事实,编造第三方存管,正常天然气交易等内容的虚假合同,利用操纵交易软件导致受害者巨额亏损,最终占有客户头寸的目的,非法获利数以亿万计。

4、违反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 放大交易杠杆和手续费收取标准,并无物价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的核准。

5、利用媒体造势宣传欺骗受害人进行投资 以公开的方式,运用新闻媒体大造舆论,并以高回报、高利率为诱饵,诱导不特定的受害者进行投资。所以,骗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及涉嫌集资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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