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开面具需要足够的勇气

2019-01-16 10:46已围观

饥饿的湖南
--------面具戴久了,就会长到脸上,想揭下来,除非伤筋动骨扒皮

最高检的同志们:你们好!
我希望这封信没有教训人的意思,这不是我的习惯。但,当我们原本就少的可怜的尊严,在法律面前无法获得最起码的敬畏时,我又别无选择。
我叫孙飞云,安徽芜湖人(电话15805536866),我是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湖南澳鑫平台黄利锋等人非法经营案”的受害人,是全国7万余名被骗的受害人代表。
写这封信的原因,是本案的定性问题重大,本案的关联被告人在其他省份的犯罪定性均是诈骗罪,但到了湖南省就变成了“非法经营罪”。看似一个简单的定性,却关系着受害人的身份到底是“非法经营的参与人”还是“诈骗的受害人”,关系着已经查扣的2亿余元的钱款是上缴国库还是发还给受害人,更关系着7万余名受害人的100余亿被骗钱款的下落。为此,我祈求最高检能够对本案的犯罪定性给予湖南省依法、公正、客观的指导。
当地公、检、法调查的事实:被告人购买交易平台软件,并将软件的交易规则设定为对赌模式,即客户只能与发展自己的会员单位进行对赌,客户与客户之间不能交易。然后被告人与数百家会员单位签订合同并要求会员单位缴纳保证金用于对赌,会员单位以虚构身份、虚构盈利截屏等手段发展客户,再通过恶意引导客户进行反向交易、频繁交易,甚至限制、冻结客户账户,让客户产生亏损和手续费,继而被告人和会员单位对客户的亏损和手续费按一定比例进行分成。
很明显,黄利锋等人实施的“经营行为”仅仅是行骗的手段,其通过虚构平台交易的事实、隐瞒对赌关系的真相,控制和主导受害人交易的盈亏和次数,来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受害人的盈亏和交易的次数,并不是偶然的射幸行为,而是被告人采取作弊手段控制和主导的,是被告人弄虚作假、暗中串通、操纵的“交易”,这就是赤裸裸的诈骗!其他各省的关联案件也都认定了诈骗犯罪。
但是,面对铮铮事实,湖南省的公、检、法集体失聪,得了“软骨病”,将案件定性为“非法经营”。
我们不愿意相信,这是湖南省在与民争利;我们更不愿意相信,这是湖南省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在得知湖南省对本案荒谬可笑的“非法经营”定性后,7万余名受害者哀号遍野、群情激奋,被骗的钱财没了着落,无不拍案而起、愤懑填膺!多少人为此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剜心刺骨之痛,恨不能三刀六洞,扒皮抽骨!
书记说过,正义是最强力量。反腐倡廉,换来的是党的肌体健康,赢得的是贵过黄金的党心民心。“人在做、天在看”。“天”是什么?“天”就是党和人民。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要坚决严肃查处,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为此,7万余名受害人再次祈求最高检能够对本案的犯罪定性给予湖南省依法、公正、客观的指导!
此致
敬礼!
举报人:孙飞云
2018年12月10日
附:证据目录


证据目录:
1,《澳鑫犯罪证据和地方政府充当保护伞的举报材料》,该份材料中举报人罗列了部分受害人的指证澳鑫诈骗的证据和湖南省政府充当保护伞的证据。
2,举报人与福建广诚行法人代表何志翔的通话录音,证明何志翔举报澳鑫冒充他人名义设立会员单位实施诈骗。
3,举报人与长沙市黄姓警官的通话录音,证明公安机关失职、渎职的违法犯罪行为。
4,举报人与湖南省商务厅彭主任的对话录音,证明湖南省商务厅失职,渎职的违法犯罪行为
5,何清荣与长沙开福区经侦大队毛副队长的通话录音,证明公安机关包庇澳鑫罪恶及失职、渎职的违法犯罪行为
6,举报人与艾姓律师的交谈录音,证明长沙市公安机关内鬼与律师事务所和平台相互勾结,形成一个合作团队敲诈受害人钱财的犯罪事实。
7艾姓律师在维权群是散发的广告,证明事实如第6条。
8,艾姓律师在与受害人交谈的录音,证明事实如第6条。
9,举报人与湖南省公安厅驻厅纪检组工作人员的通话录音,证明事实如第6条。
10,关于举报长沙市公安局内鬼内外勾结犯罪嫌疑人和不良律所敲诈受害人的举报材料,证明事实如第6条。
11,给长沙市检察院公诉二科韩冰南检察官的信0329,证明举报人多次给长沙市检察机关写举报信,提供澳鑫犯罪证据。而检察机关罔顾事实,没有尽到审查义务的失职、渎职行为
12,黄利峰、魏德军接受汇通财经媒体采访的视频,证明澳鑫诈骗犯罪的起始时间和得到政府部门大力扶持的事实。
13,湖南都市频道卧底记者的播报视频,证明澳鑫公司以非法手段设计交易背景,培训业务员去引诱受害人参与交易的犯罪事实。
14,澳鑫平台销售讲解会员单位如何骗钱获利的音频,证明澳鑫公司客服以非法手段教授招募的会员单位实施诈骗的犯罪证据。
15,澳鑫自制宣传片视频,证明澳鑫公司实际为皮包公司且大量进行虚假宣传的犯罪事实和湖南省政府官员直接充当澳鑫保护伞,为其站台的犯罪事实。
16,澳鑫受害人各地地方公安机关立案告知书,证明各地公安机关皆认为澳鑫犯有诈骗罪。
17,举报人与湖南省长沙市经侦支队李队长的交谈录音,证明澳鑫案件非法定性的事实和澳鑫非法经营案年来源事实。
18,长沙曾警官关于说8月8日已通过公安部向全国发查处湖南澳鑫所有会员单位的录音,证明公安机关将澳鑫伙同395个会员单位的诈骗案分割调查的事实。
19,长沙公安说,澳鑫案件是 亲自发话,全国统一行动的录音,证明湖南澳鑫案件非法定性的事实。
20,20170925_092827长沙魏金沙队长关于长沙公安局通过公安部云端向全国公安机关发对湖南澳鑫所有会员单位单位立案侦察的协查函的录音,证明长沙市公安机关不接受受害人的报案的事实。
21,举报人与长沙市公安局督察大队的通话 ,证明举报人多次向公安机关提供澳鑫犯罪线索和证据,而公安机关不予理会的事实。
22,黄福顺与澳鑫福州566号会员单位的当地公安的对话,证明澳鑫涉嫌冒充他人名义开设会员单位直接对受害人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
23,部分受害人给检察院和法院的声明,证明澳鑫公司与各会员单位曾经退赃款给受害人。
24,受害人诉讼代理律师的质证意见和代理意见,证明从法律的角度应认定澳鑫公司触犯诈骗罪。
25,澳鑫335号和626号会员单位的起诉书,证明澳鑫会员单位所犯诈骗罪与澳鑫有绝对的关联关系,他们是团伙作案,共同诈骗分赃。
26,湖南澳鑫的起诉书,证明长沙市公安机关侦办案件的单一性和方向的严重错误。
27,给最高检巡视组举报材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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