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家卢廷学蒙冤十年的血泪倾诉

2019-01-16 11:37已围观

民营企业家卢廷学蒙冤十年的血泪倾诉
本人卢廷学,现龄72岁,家住贵州省六枝特区平寨镇那平路31号(身份证号:520203194709150816,电话:13658580566),原六盘水市通达集团公司董事长和创世人,旗下资产价值上亿元,从业人员近1000人,多次受到各级政府和各级工会的表彰。1986年1月1日时任中共贵州省委书记的胡锦涛主席,亲临旗下企业六枝特区玻璃厂视察,并对本人的创业精神和改革创举大加赞赏,一度成为贵州青年企业家的代表人物。
然而,1998年8月20日晚上的一次酒后驾车玩乐行为,被六枝特区公安、法院错误的定性为盗窃行为,六枝特区法院一审重判(十年有期徒刑)将本人送进了监狱的大门。从此通达集团旗下企业全部陷入瘫痪,绝大部分资产被当地政府通过“善意”的方式转走,现将情况反映如下:
1998年8月20日,本人投资的焦化厂开业,晚上庆祝并与朋友们喝了酒回家(此时已经是晚上的11点),看见路边有一辆车还没有熄火,车钥匙挂在车上,车门大开,大灯开启,但车内无人,本人觉得蹊跷,于是便坐上车帮助看管想等车主来了再走。上车后,见是一辆新车,就想开车玩乐一下,本想到丁旗加油站加好油后再开回来。在快到丁旗途中,遭遇枪击,差点被枪击打死,意识到有可能闯下大祸,于是赶紧把车停下,开着车灯,把车钥匙放在车顶,以便让后边的人及时发现车辆。处理好车后,害怕别人加害,离开停车现场。
第二天晚上大约12点,公安人员把本人叫到公安局,才知道车是黄祖义的,当晚已经报案,在路上拦截枪击便是接到报案后的警察。其中一位办案人员说:“这个事本来也不大,可是某某领导已经插手了,不好办。”接着,另一位公安人员说:“既然车是你开的,不承认不行,只要是进来的人我们都有办法让他承认的,你是聪明人应该知道结果”。本人知道完了,只好按照公安人员的要求承认是“盗窃”。就这样,被六枝特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刑,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一年。(1998)六刑初字第247号刑事判决。
出狱后,时任六枝特区人民法院的龙从亮主任告诉本人:“当初审理本人案件之前,时任六枝特区的政法委书记王树礼(兼党委副书记、组织部长)亲自来法院,找到吴玉生院长。王树礼书记说:“卢廷学一案,政法委已经研究,要求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龙从亮主任始终认为本人的案件原本是一般的治安案件,是王树礼和吴玉生等领导干预司法公正的一起非常重大的冤案、错案。六枝特区法院驾驶员刑海(退伍军人)也告诉本人:“在本人入狱没有几天时间,一次他下班途中偶遇黄祖义的时候,质问黄祖义为什么要陷害卢廷学?黄祖义则告诉他:“我不是有意要陷害卢廷学,他没有被整死,是他的命大;如果被整死了,我会愧对他一辈子”。
2018年11月1日, 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对一些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按照罪行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要甄别纠正一批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
总书记的讲话使本人看到了新的希望。于是,特将本人的冤屈向省委、省政府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反映,渴盼得到领导们的高度关注,渴望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能够重审本案,纠正六枝特区人民法院对本人的错误判决,让本人恢复清白之身,依法追回被他人非法侵占的财产,不胜感激!
倾诉人:卢廷学,身份证号:520203194709150816,电话:13658580566。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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