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尚希:应对疫情无需财政大规模扩张 给予特定行业、人群财政补贴

2020-02-01 15:39已围观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给刚刚呈现企稳势头的中国经济带来冲击,市场对减税等政策呼声日高。宏观政策应该如何应对?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1月31日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来看,财政政策还是要从结构上解决问题,无需总量上的大规模扩张,更多在支出方面发力,调整支出结构,主要是针对特定企业、特定群体给予特别支持,尤其是对春节期间复工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

刘尚希认为,对口罩、防护服等当前需求放大的行业以及关联企业,要考虑到企业成本大幅上升,包括春节复工带来的人力成本上升、防护成本、物流成本上升以及原材料涨价等,对这些企业给予财政补贴,不然这类企业很可能亏损。当前应急扩大产能的企业,疫情过后会导致产能过剩,沉没成本很高。面对公共风险转化为企业、个人、家庭的成本负担,政府应尽量承担,因为政府的职责就是防范化解公共风险的。

而对于餐饮、旅游等在疫情上升期需求收缩的行业,刘尚希认为,这些行业短期内受影响,但影响是有限的,随着疫情缓解,需求将慢慢恢复到原有的状态,甚至出现反弹。而且,服务业固定成本占比较小,而占比较大的变动成本在需求收缩时也会相应大大缩减,相应的增加值和所得也会同时缩减,对应的税负也会同时缩减,甚至为零。因此,对餐饮旅游业等尚不需要给予特殊财政支持。相对来讲,制造业企业受到的影响相对大一些。此外,对进口的急需防疫用品,应免征进口税收。对于捐赠者,应当抵扣企业和个人所得税。

“如何防止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资金链断裂,倒是需要放在第一位考虑的问题。”刘尚希表示,企业资金链本来绷得很紧,相互拖欠形成的应收应付款占比居高不下,需求突然收缩,可能导致一些企业资金链断裂,需要金融政策雪中送炭,避免中小微企业因此而大量倒闭关门导致失业增加。从当前看,企业生存的第一位因素是资金链,而不是税收。

在2003年SARS疫情期间,中国政府曾采用较为宽松的宏观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行业和群体减免部分税费,包括对民航旅客运输业务、旅游业和铁路旅客运输收入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对饮食业、旅店业减征、免征或缓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对出租汽车司机免征个人所得税或降低征收定额;对餐饮、旅店、旅游、娱乐、民航、公路客运、水路客运、出租汽车等行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等。

目前各方对再次出台定向减税政策抱有一定期望。不过,刘尚希认为,定向减税操作难度较大,很难针对一家一户企业甄别式减税,主要应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定向精准地给予企业支持。更主要是非税负担如政府性基金已经大大缩减,税制也发生了较大变化。非典疫情期间减免营业税是必要的,也可操作,营业税本来是分行业设置的。现在不应当简单套用2003年疫情期间的财税政策。

他指出,以缴税规模较大税种如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来说,如果企业在疫情期间出现亏损,自然就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企业盈利,也需要年终汇算清缴,不可能按月减税。增值税则存在抵扣链条,如果企业销项税减少而进项税不变,减税可能导致企业税负不降反增。应当指出的是,对于进项税大于销项税形成的税收留抵应当及时给予退税。对于假期延长,企业支付的员工带薪休假工资和社保缴费,应当明确相关政策。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亦暴露出民生基础设施短板,刘尚希认为,这主要不是财政投入的问题,而是与民生相关的体制机制改革不到位的问题。例如,一旦发现传染源,如何积极防御防控,这就涉及理顺医院、疾控部门、卫生主管部门、政府部门之间,地方与中央之间的权责关系,需要通过进一步体制机制创新来完善。

“公共卫生等方面的财政投入自2003年非典疫情以来年增幅不小,高于财政收入增幅,但问题是,医疗卫生体制,尤其是公共卫生体制于2003年相比,改革进展不尽如人意。”刘尚希表示,仅仅靠财政投入填补不了民生短板,相反会浪费老百姓的血汗钱。解决民生短板问题需要改革先行,明确权责和流程,并形成自动触发机制,不需要等待决策。

疫情冲击尚处于初期,目前财政部门的主要精力还放在出台政策和下达资金来防控疫情上。截至1月29日下午5点,各级财政累计下达疫情防控补助资金273亿元,确保疫情防控经费需要。中央财政2020年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疫情防控补助资金603.3亿元,也已下达地方。

“中央财政主要通过转移支付、中央对地方的补助,来平衡地方的财力。财政需要关注各省、市、县的疫情和财力,对困难地方及时给予资金调剂和财力帮助。”刘尚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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