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徐诺金:建议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强化监管职能

2020-05-21 16:38已围观

最近有关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下称《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建议不断被提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行长徐诺金在今年的提案中也表达了要修订该部法律的建议。

具体来看,他认为要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明确人民银行新的法定职能。

根据人民银行履职变化,建议在《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中,增加下列职能:负责宏观审慎管理,制定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监测和评估系统性金融风险,负责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基本规则制定、监测分析和并表监管;统筹监管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统筹金融业综合统计;拟定金融业重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金融消费者保护;统筹互联网金融监管;承担全国反恐怖融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涉嫌恐怖活动的资金监测。

其次,要强化人民银行监管职能。

要在修订过程中,进一步充实完善人民银行的检查监督权,强化监管职责:对货币流通市场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权;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的检查监督权;对可能出现风险影响金融系统性稳定的金融机构及第三方支付服务机构的检查监督权;对征信业及征信业机构的检查监督权;对反恐怖融资的检查监督权;对货币信贷、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权;完善人民银行实施检查监督及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加重法律责任,增加违法行为成本。

再次,鼓励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探索。

为进一步体现我国中央银行制度的中国特色,徐诺金建议在法律的修订中,完善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报告制度。

徐诺金称,建议将现行制度修改为人民银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有关货币政策、宏观审慎管理和金融业稳定情况的工作报告。强化人民银行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独特功能和作用,突出人民银行的人民属性,更加注重金融服务公平性与普惠性,完善制度架构和政策体系,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引导金融资源更加合理的配置。

最后,要明晰人民银行牵头的协调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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