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磊:88家科创板申报企业获创投基金投资

2019-05-25 16:03已围观

“在已公布的110家科创板企业当中有88家企业获得了686只股权创投基金的投资,在投本金346亿元。”5月25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在第五届全球私募基金西湖峰会上表示,私募股权以创投基金支持科创效益显著,为实体经济与资本市场协调发展打下了良好的根基。

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达到2.44万家,合计管理资产规模达到13.24万亿元,其中私募股权与创投基金管理人1.45万家,管理规模9.28万亿。

近年来,私募基金行业发展迅速,但也爆发了类似上海“阜兴系”、金诚集团等以正规备案私募为名而涉嫌非法集资的风险事件。(详情见《财新周刊》报道《》、《》)

在5月25日的论坛上,洪磊也谈到表示,2014年私募基金实施登记备案以来,市场普遍误认为登记备案就是牌照,登记成功就等于拿到了政府背书,就获得了市场信用,这种混淆市场信用与政府信用的认识误区给私募基金行业发展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没有充分理解机构展业与市场信用之间的关系,违背基金本质与信用业务要求,伤害自身信用基础。”他说道。

洪磊进一步指出,在机构层面,风险突出表现为三类情形: 一是全牌照业务引发利益冲突和风险传染,部分私募机构或其关联机构从事P2P民间借贷、保理、融资租赁等类金融业务,与私募基金财产存在利益冲突,甚至将类金融风险传导至私募基金领域。

二是集团化倾向加剧了募资难、融资贵,实践中同一实际控制人经常因各种原因申请登记多家同类型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增设多级子公司,导致管理层级复杂,增加资金流转成本。

三是高管团队缺乏专业性。部分申请机构为规避利益冲突的监管,通过代持的方式组建高管团队,表面上符合了从业资格要求,但实际上不具备勤勉尽责的条件和专业胜任能力,实际控制人在背后操控一切。

而在产品层面,部分产品以私募基金名义申请备案,却不符合受托管理、组合投资、风险自担等资金本质要求,表现为名为基金,实为存款;先备后募,随意扩大募集对象和募集规模;变相自融等。

“刚性兑付,资金池单一项目融资是基金业的天敌,但在现实当中大量存在”,洪磊表示,私募资金行业供给侧改革的核心是要强化受托理财中的信誉业务管理,建立市场化过程信用体系,具体做法包括持续完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产品的登记和备案,对于严重失信和不合规的基金管理人和产品不予登记和备案。

洪磊还呼吁,完善的市场化信用体系,有赖于司法行政与自律协调共进。除了自律管理,对于突破私募基金业务底线的机构,例如突破合格投资者制度;基金信息不真实、准确、完整,甚至欺诈的机构应当以行政监管为主;而对于以私募基金名义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以司法惩戒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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