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肺炎”政府埋单 商业保险是否还有必要?

2020-01-24 07:57已围观

“武汉肺炎”疫情引起全社会关注,而病患因此产生的治疗等相关费用谁来承担?

1月21日和22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及财政部明确,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下称“武汉肺炎”)的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相关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的支付范围,确保确诊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与此同时,多家保险公司也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为客户开通理赔绿色通道、取消定点医院限制,部分险企还表示可取消免赔额和等待期,取消对治疗期间的药品及诊疗项目限制。但也有业内人士指出,由于“武汉肺炎”的诊疗费可以由医保报销或政府承担,因此不需要专门为此特别购买商业医疗险。

确诊后医保及财政兜底

1月21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消息,针对此次疫情特点,医保局决定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详见“”)。

一是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二是保证及时支付患者费用,特别是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打消患者就医顾虑。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三是对集中收治的医院,医保部门将预付资金减轻医院垫付压力,患者医疗费用不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

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彭厚鹏在1月2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武汉此前的政策是凡是确诊的病人,除医保报销外,医疗费全由政府兜底;现在为打好防疫战,更进一步出台规定,凡是在各发热门诊留观的病人,门诊费也均由政府埋单。这样无论是门诊还是住院基本上实现了患者零缴费。

1月22晚间,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又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紧急通知》(下称《通知》)中又明确,对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对此表示,《通知》虽然没有像武汉那样明确由财政来“兜底”,但也没有说“适当补助”或是“部分补助”,因此,文件之意就是要从宽地去减免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患者的就医成本。以后全国均可以参照武汉的做法,将医保报销之外的部分由地方财政来承担,无论患者在哪里治疗都可以享受到“全免费”,以保证患者能够就近就医。

不过,有基层医保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治疗涉及具体药品并不明晰,且医保局尚未发布具体实施方案,工作开展仍待进一步明确。

朱铭来也指出,如果患者被确诊为“武汉肺炎”,那么费用基本是全额免单。但实务操作中存在的问题是,以武汉为例,真正确诊的人群与实际在医院就诊的人群数量,差异非常大。“所以最终的费用报销还涉及到,什么样的情况下是确诊新型肺炎,什么样的情况只是被视为疑似、或者不属于该类型的疾病”。

商业保险是否有必要?

多家保险公司也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为客户开通理赔绿色通道、取消定点医院限制,部分险企还表示可取消相关保险的免赔额和等待期,取消对治疗期间的药品及诊疗项目限制。

比如,表示,开通24小时线上理赔申请渠道;取消定点医院限制;购买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的客户,取消等待期限制,取消对治疗期间的药品及诊疗项目限制;取消免赔额。则启动了特案预赔机制,旗下寿、产、养、健等子公司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取消定点医院限制服务,开通线上理赔绿色通道。明确,凡购买其医疗类保险产品的客户,如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出险,对于客户因该类疾病而支付的医疗费用,只要确定费用金额,公司将依据约定主动预付或及时支付理赔款,特殊紧急情况可现金支付满足客户需求。

那么,有哪些类型的保险产品可以覆盖“武汉肺炎”呢?业内人士介绍,市面上的报销型商业医疗险,可以按照理赔流程,根据投保人的实际花费进行报销,例如“百万医疗”等健康保险等,在扣除社保和免赔额后,其余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商保报销。

寿险则需要身故或全残才能达到出险条件;意外险一般以意外导致死亡和残疾,而“武汉肺炎”不属于意外,因此不能赔偿;重疾险只能赔付合同中约定的疾病,而“武汉肺炎”则不在25种标准定义的重疾范围内,仅有由于其造成的中末期肺病或者中末期疾病状态可以赔偿。

有保险业内人士表示,由于“武汉肺炎”的诊疗费可以由医保报销或政府承担,因此不需要专门为此特别购买商业医疗险。尤其是目前诊疗资源有限,重病优先,住院比较困难,保险公司的救济措施也都需要患者确诊。

那么是不是就可以不用购买医疗保险了呢?业内人士表示,医疗险可能覆盖“武汉肺炎”患者的费用,包括确诊前的门诊费用、个别保险产品中覆盖的特定营养药剂费用、以及产生后遗症达到住院标准且合同继续有效时可以报销。

“为了更好地预防未来的医药费用支出,还是可以购买商业保险,最好是选择将自费药纳入赔付范围的保险产品,如有条件的还可投保包含特需报销的产品。各家保险公司针对疫情提供的服务很多,如果可以承诺不因此次疫情确诊作为拒保条件就更好了。”他表示。

朱铭来也表示,险企积极的态度值得肯定,但实际意义并不是很大。“真要进了ICU,肯定就确诊了。未确诊情况下,实务当中,有些费用需要支付、垫付的,但是额度又很小,没有什么可治疗的昂贵的器械和药品,所以对于商业保险来说更多的是一个姿态,真正的保障意义不大,主要还是要靠国家社保和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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