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应急响应级别调高至二级 10天前刚刚降至三级

2020-06-17 10:14已围观

6月16日晚,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通报,近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专家组的指导下进行了分析,经北京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按程序报批后,决定6月16日即时起,北京市应急响应级别由三级调至二级。

陈蓓通报,所有病例均与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有直接或间接的流行病学关联。本起聚集性疫情初步判断由人际传播或物品环境污染引发的感染所致,且密切接触者中出现了明确的续发感染。

这时距离北京6月6日零时起将应急响应级别降为三级仅仅过去了10天。6月5日下午召开的北京市新闻发布会宣布:6月6日0时起,北京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应急响应下调为三级,并相应调整相关防控策略。

6月11-15日,北京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06例。目前,丰台区、海淀区、西城区、房山区、石景山区、东城区、朝阳区、大兴区、门头沟区9个区已经报告确诊病例,其中丰台最多,达78人。

截至目前,内地已无一级响应级别省份,二级响应级别省份2个,三级响应级别省份26个,四级响应级别省份3个。

具体来看,北京应急响应级别先由一级调整为二级,又由二级调整为三级,再由三级调整为二级;新疆先由一级调整为二级,又由二级调整为三级,再由三级调整为四级;青海、甘肃先由一级调整为三级,又由三级调整为四级;辽宁、贵州、云南、广西、内蒙古、海南、陕西,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三级;山西、安徽、福建、吉林、江西、浙江、重庆、四川、黑龙江、江苏、湖南、山东、河南、宁夏、广东、上海、河北、天津、湖北应急响应级别先由一级调整为二级,又由二级调整为三级;西藏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西藏自治区内的部分地区按三级响应管理)。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根据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一般来说,一级响应由国务院组织实施,各省级人民政府在国务院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省内应急处置工作。调整为二级响应,由省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调整为三级响应,由市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调整为四级响应,由县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上一级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下级人民政府指导和支持。

自2020年1月下旬以来,随着国内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的发展和蔓延,全国除港澳台外的31个省份先后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级别。截至1月29日,广东、湖南、浙江、湖北、天津、安徽、北京、上海、重庆、四川、江西、云南、山东、贵州、广西、河北、福建、江苏、海南、新疆、黑龙江、河南、甘肃、辽宁、山西、陕西、青海、吉林、宁夏、内蒙古、西藏等31个省份均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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