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拟取消公积金二次贷款间隔两年期限 6月1日起执行

2019-04-30 08:00已围观

4月29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取消我市住房公积金二次贷款间隔期限的通知》。《通知》提出,取消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二次申贷须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满两年的期限限制,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即可申请二次公积金贷款。同时,二次申贷其他事项仍按原规定执行。本通知事项自2019年6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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