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11月地方债发行规模达4.3万亿元 已超去年全年

2019-12-05 12:11已围观

原标题:前11月地方债发行4.3万亿,已超越去年全年

11月发行规模环比降五成,无新增专项债发行。

根据Wind数据,11月各地组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45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31亿元,专项债券227亿元。环比来看,11月环比发行规模相比上月下降52%。

分类型来看,全部为再融资债券。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部分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当月并无新增债券发行。

从发行地区看,北京、天津、大连、厦门、广西、云南、宁夏、新疆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11月份组织发行了再融资债券。

从发债年限看,总平均年限16.07年。发行一般债券231亿元,平均年限21.79年,其中30年期债券发行量最大,占比64.9%;发行专项债券227亿元,平均年限10.26年,其中5年期债券发行量最大,占比55.8%;

从发行利率看,总平均利率3.66%。一般债券平均利率3.68%,专项债券平均利率3.47%。

10月地方债发行规模骤降主要因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完毕。今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080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9300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1500亿元。

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各地已组织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30367亿元,占全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98.6%(一般债券发行9070亿元,完成限额的97.5%;专项债券发行21297亿元,完成限额的99.1%)。

财政部近期提前下达了2020年部分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万亿元,占2019年当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2.15万亿元的47%,该比例略低于去年的60%。同时,要求各地尽快将专项债券额度按规定落实到具体项目,做好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工作,早发行、早使用,确保明年初即可使用见效,确保形成实物工作量,尽早形成对经济的有效拉动。

华创证券首席固收分析师周冠南表示, 47% 占比并不意味着用于基建的专项债规模低。本次提前下达额度中,由于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因此提前批一万亿基本用于基建项目中,对基建的短期拉动作用明显强于今年。

11月28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召开第十次会议。会议表示,调整优化思路和举措,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注重在改革发展中化解风险。

另据财政部统计,1-11月,地方债券发行43244亿元,完成全年发行任务的99%,其中新增债券、再融资债券、置换债券分别发行30354亿元、11461亿元、1429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前11月地方债发行规模已超过去年全年(4.16万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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