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41证券简称:兴发集团公告编号:临2024-018转债代码:110089转债简称:兴发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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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151版)

  财务顾问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

  李国璋

  2024年4月1日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

  李国璋

  2024年4月1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本公司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1.2020年9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59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88,000,000股,实际发行88,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9.01元,募集资金总额792,880,000元,扣除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15,064,720元后,余额777,815,280元,已由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于2020年11月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2,92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774,895,280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20】0060号)。

  2.2022年8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4号)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8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800,000,000元,扣除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16,000,000元后,余额2,784,000,000元,由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3,429,000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780,571,000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29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勤信验字【2022】第0054号)。

  (二)2023年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2023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2,974.41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840.86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50,00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45,464.2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3,306.45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3,222.8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0年11月20日,公司、华英证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山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10日,公司、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伍家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2022年3月16日,公司、内蒙古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兴发”)、华英证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2023年11月20日,公司、华英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10月12日,公司、华英证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山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0月27日,公司、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瑞公司”)、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湖北兴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华英证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都市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2022年11月11日,公司、兴瑞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北瑞佳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瑞佳”)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谷城支行及保荐机构华英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协议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3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1月25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570.3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2022年10月28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1,250.6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2023年4月28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推进。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2021年12月,为提高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效率,公司将原有用于兴福电子6万吨/年芯片用超高纯电子级化学品项目、3万吨/年电子级磷酸技术改造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47,524.07万元,调整用于内蒙兴发建设的“有机硅新材料一体化循环项目”中的“40万吨/年有机硅生产装置”建设,兴福电子原募投项目计划以自有资金继续投入。2021年12月15日及2021年12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3)及《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1)。

  2023年以来,受新增产能大规模投放,房地产、电子电器等下游需求持续疲软,叠加原材料金属硅价格大幅下跌致成本支撑减弱等多重因素影响,有机硅产品市场行情持续下滑,盈利能力大幅减弱。在供需结构失衡背景下,公司判断短期内有机硅市场行情难以有效复苏。基于上述情况,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促进公司各项业务协同有序发展,更好地回报股东,经过审慎研究,2023年10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延缓“内蒙兴发有机硅新材料一体化循环项目中”的“40万吨/年有机硅生产装置”建设,将用于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38,255.59万元变更用途投入后坪200万吨/年磷矿选矿及管道输送项目。后续公司将结合有机硅市场发展形势,使用自有资金有序推动原项目建设。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8)及《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99)。

  (二)关于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

  因公司硅基新材料产业战略布局调整,公司将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8万吨/年功能性硅橡胶项目”中的子项目“5万吨/年光伏胶项目”部分装置实施主体由兴瑞公司变更为湖北瑞佳,实施地点由宜昌市猇亭化工园变更为谷城县化工园及硅材料工业园。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22-111)。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3年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勤信专字【2024】第0355号《关于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兴发集团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和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相关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和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3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没有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附表1: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355,546.63万元,是收到的募集资金扣除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含税金额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6万吨/年芯片用超高纯电子级化学品项目”中“3万吨/年芯片用超高纯电子级硫酸子项目”和“1万吨/年芯片用超高纯电子级双氧水子项目”已按计划建成投产,剩余“2万吨/年芯片用超高纯电子级蚀刻液子项目”于2023年二季度建成,后在对装置的清洗、浸润、调试过程中,因一处设备存在质量问题达不到运行要求,经厂家更换后于2023年11月再次开展装置的清洗、浸润、调试工作。2024年3月“2万吨/年芯片用超高纯电子级蚀刻液子项目”已投入运行。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19

  转债代码:110089 转债简称:兴发转债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被担保人名称以及担保金额:本次公司为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等29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及参股联营企业提供不超过1,650,710万元人民币和20,500万美元的担保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13,776.49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除富彤化学有限公司将自有机器设备8,064.18万元及其股东宋仁学持有的857.48万股股权进行反担保质押外,其他被担保企业未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2024年3月29日,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支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及参股联营企业经营发展,在充分考虑资信状况、盈利情况和偿还能力等因素影响后,公司拟为部分子公司及参股联营企业提供不超过1,650,710万元人民币和20,500万美元额度担保。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担保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一)担保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情况

  注:1.对兴发香港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担保需经外汇管理局备案;2.湖北兴宇贸易有限公司于2024年经营,2023年无相关数据。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金额。具体担保金额以及担保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增强子公司及参股联营企业融资能力,促进其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时也充分考虑了被担保主体资信状况、盈利情况和偿还能力,相关风险可控。

  四、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提供担保金额1,288,121万元,实际在保余额754,008.04万元,其中公司对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1,228,240万元,实际在保余额为715,550.19万元;对参股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金额为59,881万元,实际在保余额为38,457.85万元。除此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它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五、担保期限及授权事宜

  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2024-2025年度为子公司及参股企业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决议之日起,至通过2025-2026年度为子公司及参股企业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决议之日止,由公司为被担保单位提供上述担保,具体担保起止时间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原已审议通过对外担保未到期的,公司将继续按照原担保金额、期限提供担保。

  公司授权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王琛女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业务,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担保调整。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新增担保的,需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15

  转债代码:110089 转债简称:兴发转债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宜昌兴发大厦33楼3307会议室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9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李国璋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13名,实际参会董事10名,独立董事曹先军、薛冬峰、李钟华因公未能出席,分别委托独立董事蒋春黔、张小燕、崔大桥为代为行使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年报全文和摘要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事前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中的财务报告进行了重点审议,并取得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1.05亿元,同比下降7.28%;实现净利润13.87亿元,同比下降79.59%,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3.79亿元,同比下降76.44%;实现基本每股收益1.25元。2024年公司将科学研判内外部形势,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学组织生产经营,严守安全环保底线,坚持效益导向,大力挖潜增效、增收节支,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力争实现营业收入302亿元。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7名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8万元人民币(税前),非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人民币(税前)。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董事,另外根据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领取报酬。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7。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4-018。

  公司保荐机构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以及审计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事前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取得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担保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9。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计划,2024-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人民币2,245,500万元,美元21,500万元。公司在申请授信及借款的具体事项时,授权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王琛女士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2024-2025年度授信额度的决议之日起至公司股东大会通过2025-2026年度授信额度的决议之日止。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整以及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审核以及董事会审议,决定提名李国璋先生、袁兵先生、程亚利先生、王琛女士、王杰先生、胡坤裔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俞少俊先生、崔大桥先生、曹先军先生、蒋春黔先生、胡国荣先生、薛冬峰先生、杨光亮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第十届董事会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第十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21。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国璋,男,汉族,1966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正高职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第十一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二十大代表。1984年参加工作,先后任兴山县响龙乡副乡长,高阳镇党办主任,高阳镇党委副书记,黄粮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兴山县经委主任、战线党委书记,兴山县委常委,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06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

  袁 兵,男,土家族,1968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正高职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86年参加工作,先后任兴山县水电专业公司副总经理,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采购部经理、电力生产部部长、工程部部长、技术中心主任、副总经理,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21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程亚利,男,汉族,1982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2006年参加工作,先后任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助理、董秘办副主任、董秘办主任、董事会秘书,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2015年4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王 琛,女,汉族,1978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2000年参加工作,先后任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审计部副主任、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部长,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总经理、总会计师、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王 杰,男,汉族,1973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91年参加工作,先后任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质量管理部部长、白沙河化工厂厂长、化工生产部总经理、安全环保总监、首席质量官、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0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胡坤裔,男,汉族,1968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0年参加工作,先后任猴王集团资产管理处处长,东能集团财务部经理,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秘办主任、总会计师、副总经理、副董事长等职务。2021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俞少俊,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85年7月起在上海华谊工程有限公司(原上海工程化学设计院有限公司)工作,曾先后担任公司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2016年3月起担任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党委书记兼上海华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2019年3月改任上海市化学工会副主席兼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党委书记。2014年5月-2020年4月曾任公司独立董事。

  崔大桥,男,汉族,1957年3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湖北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湖北省襄荆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葛洲坝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葛洲坝阳明置业有限公司监事长、葛洲坝融资租赁公司董事长、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沪汉蓉铁路湖北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现任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曹先军,男,汉族,1956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先后被共青团江苏省委授予“新长征突击手标兵”称号,共青团中央、国家计委授予“共和国重点工程建设青年功臣”称号,化工部授予1996年度“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现任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蒋春黔,男,苗族,1970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助理、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保荐承销分公司董事总经理、美国MUELLER集团(美国纽约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中国区内部控制财务顾问、黑旋风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富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兼风控总监、江苏林海金洋源特种动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董事、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胡国荣,男,汉族,1963年6月出生,博士,中共党员,现任中南大学冶金与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先进电池材料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协会常务理事、中国锂电池协会理事、中国无机盐协会锂盐分会专家委员会委员,长期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累计主持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30余项、企业委托项目20余项,发表科研论文300余篇,申请和授权发明专利50余项,其科研成果孵化出多家锂电池正极材料企业。2022年4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薛冬峰,男,汉族,1968年12月出生,博士,教授,中共党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英国皇家化学会会士、国际先进材料协会会士。2003年起任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学院材料化工系主任、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稀土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副所长、山东大学晶体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和晶体所所长、深圳理工大学(筹)科研讲席教授和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多尺度晶体材料研究中心主任。现任电子科技大学(深圳)高等研究院先进电子材料与器件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中国稀土学会稀土晶体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化工学会无机酸碱盐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2年4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杨光亮,男,苗族,196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87年至1992年任贵州农学院(现贵州大学)教师。1995年至2000年任化学工业部规划院工程师。2000年至今先后任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先后参与编制了国家“十五”至“十三五”农药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主持或参与完成多项与行业相关的研究报告和项目评估。

  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17

  转债代码:110089 转债简称:兴发转债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46,665,016.58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总股本为1,103,254,349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661,952,609.4元(含税),占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8.01%。本次公司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资金状况、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需要,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回报广大股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20

  转债代码:110089 转债简称:兴发转债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注:1.特种化学品主要包括电子化学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油田、水处理、医药等领域的其它精细化学品和助剂,下同;2.草甘膦系列产品包括草甘膦原药与制剂,下同;3.肥料包括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及复合肥产品,下同;4.有机硅系列产品包DMC及下游深加工产品,下同。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1

  转债代码:110089 转债简称:兴发转债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25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88-9号兴发大厦3307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5日

  至2024年4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4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24年4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至公司登记。也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88-9号兴发大厦3313室

  邮编:443000

  邮箱:dmb@xingfagroup.com

  联系部门: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朱猛

  联系电话:0717-6760939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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