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通世纪虚假陈述案有一审判决,股民索赔分析

2024-04-21 08:10已围观
  受损股民可至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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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6月26日,宜通世纪(维权)(股票代码:300310)发布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近期,法院对宜通世纪虚假陈述案做出一审判决,部分股民或存在索赔机会。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认为,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已明确取消前置程序,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损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索赔损失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及佣金损失。(徐劲律师专栏)

  暂定索赔条件:

  于2018年4月3日至2022年11月3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22年11月4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宜通世纪维权入口)

  投资者应准备下列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证券交易记录流水(从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

  (本文由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供稿,不代表财经的立场。徐劲律师擅长在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中为股民维权索赔,执业十余年来,曾代理投资者起诉多家上市公司成功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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