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3证券简称:金地集团公告编号:2024-028

2024-05-05 19:18已围观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11日(星期四) 下午 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02日(星期二) 至04月1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gemdal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3月15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4月11日 下午 16:00-17:0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11日 下午 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徐家俊先生

  高级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韦传军先生

  副总载:王南先生

  独立董事: 吕志伟先生

  财务总监:曾爱辉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4月11日 下午 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02日(星期二) 至04月1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gemdale.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 黄俊芬

  电话:0755-82039509

  邮箱: ir@gemdal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日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6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家俊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十三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十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以十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更新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提名谭旭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因谭旭明先生个人工作安排的原因,董事会同意重新提名廖南钢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对提名程序、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提名人资格、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前述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公司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经审核无异议后,候选人名单将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一,独立董事审查意见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二、董事会以十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附件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廖南钢,男,1970年7月生,华东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学学士学位。曾任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浩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冠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乐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前海衡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百德国际有限公司(02668. HK)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廖南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附件二:独立董事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关于更新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我们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独立董事提名人资格、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我们审阅了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提案、提名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认为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4、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并由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证券代码:600383 证券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7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22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2007号金地中心32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2日

  至2024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第五十七次和第五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和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 年3月15日、2024 年3月18日、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公告内容。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2007号金地中心31 层资本运营部,邮编:518026。

  (二)登记时间:2024年4月17日一4月19日,工作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

  (三)登记办法: 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可采取专人送达、信函方式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2007号金地中心31 层资本运营部,邮编:518026

  (六)联系人姓名:黄俊芬

  (七)联系电话:0755-82039509

  六、 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交通、住宿自理。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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