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杨江华督察长应履行职责

2019-02-27 04:33已围观

——对白云区分局太和派出所的检举
于国福有话说
检举人:于国福,著名互联网宪法法律宣传、实名举报人士,网名“于国福有话说”,联系方法:18901020982(微信同号);电子邮箱:1287274393@qq.com。
被检举人:白云区分局太和派出所。
检举事项:涉嫌玩忽职守行为。
检举请求:责令被检举人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迅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被害人陈汉松合法权益。
事实证据与理由:检举人经被害人陈汉松求助及书面授权委托,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赖燎秀及雇佣保安服务公司,违反《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经法院判决未经法院执行案纠纷,侵犯被害人陈汉松(13502668007)正在使用位于白云区太和镇田心村田心中心路126号生产厂区。检举人于2019年2月16日早上6时9分及17日,多次对犯罪嫌疑人赖燎秀及保安服务公司涉嫌寻衅滋事行为进行报警、拨打督察专线检举至今,违法犯罪行为仍在持续,检举人作为互联网宪法法律宣传、政府行政机关廉政监督人士,强烈要求广州市公安局督察长杨江华先生,立即履行法定职责对被检举人涉嫌玩忽职守行为予以纠正。今日本检举将公开在互联网予以公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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