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龙井市法院违法行政,造成严重后果,上级法院包庇、袒护不立案?

2018-12-30 08:13已围观


让事实说话:
2006年农民滕奎友在国家拍卖行购买了由龙井市法院委托拍卖行进行拍卖的370平方米的房子,已经办理了房子的产权执照和土地使用证的变更、过户手续。
当时的法院院长蔡松男受延边州法院民事庭庭长马利民的委托,从滕奎友手里夺回房子。
于是,蔡松男院长就拒不交付已经拍卖成交的房子,一扣就是五年。没有扣押手续,更没有法律依据。竟管最高法院就拍卖问题有明确的规定,蔡松男院长根本不执行国家的法律和规定,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给买受人滕奎友造成沉重的精神压力和巨大的经济压力,最终逼死滕奎友。
滕奎友死后,新上任的法院院长金正龙更是明目张胆的继续给滕家施压,逼迫滕家就范。公开表态:房子不廉价卖给法院,就继续扣押,扣押到什么时候不一定。
滕奎友房子被扣押五年,已经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仅借款买房的利息就高达三十多万元【一年利息六万多元】,五年上访,没干一天农活,没有一分钱的收入,已经与养鸡场签订的书面养鸡合同不能实施,自己的房子要不回来,一家人常年在外租房住,上访又花费大量资金,一个农民靠什么生活?已经坚持了五年,利息随着时间不断地增长,实在是无奈啊!
2010年12月17日在法院的高压强制手段逼迫下,签署了一份违法的【息访协议书】,法院给了十二万元,法律援助了二十五万元,强行购买了滕奎友的370平方米的房子【当时房子市场价都在两千三四百元】。
滕家用这些钱,再加上自己亲属的一些积蓄,还清了滕奎友生前的全部借款和三十多万元的利息,彻底切断了不断增长的借款利息,使滕家松了一口气。
不到一个月,有人在延边交通广播电台公开以八十八万元的价格销售滕奎友的房子。手段够恶毒,卑鄙无耻到了极点!
2013年龙井市法院又一薪上任的俞院长通知滕家及地方政府领导【派出所所长、东盛涌镇镇长】到法院,当面告知:滕家与法院签署的那个【息访协议】作废,告诉滕家可以起诉法院,行驶自己的权力。
滕家到延边州法院起诉龙井市法院行政执法程序严重违法,侵害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时,州法院居然不予立案,理由多的数不清。州法院的理由都是与国家法律相违背的,民事诉讼法有明文规定的为什么不予立案?国家的法律规定难道还比不上一个州级法院?
我们会坚持到底的讨个说法!
法院大厅墙壁上挂的滚动宣传屏幕上滚动着这样的字:公平、公正、廉洁奉公
法官大人们,你们做到了吗?
苗福君

2018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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