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家王文勇将重庆市长和长寿区土房局长告上法庭

2019-01-14 22:06已围观

又一起“民告官”发生在重庆长寿区:王文勇很无奈!

民营企业家王文勇将重庆市长和长寿区土房局长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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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民告官”的案例此起彼伏,愈演愈烈!不仅说明老百姓的法律意识增强了,也体现出我们的职能部门或大权在手的部分负责人处理问题时出现了偏差甚至失职失责令人心寒的情况正在发生! 2018年9月中旬,重庆市长寿区民营企业重庆盛富园林有限公司法人王文勇先生收到了长寿区土房局《关于王文勇限期交地告知书》,文件中特别强调要求王文勇必须在十五日内无条件交出两年前政府要征用的近十二亩土地;王文勇只好申请要求随即召开听证会,但其结果依然令人伤心;2018年12月14日,王文勇代表公司一纸将长寿区国土资源的研究和房屋管理局(简称土房局)及其局长洪其昌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公正而客观地处理此事!
据王文勇先生介绍,2011年11月份开始,他开始依法流转了长寿区渡舟街道办事处黄莲村一、二组等村民40多亩土地,用于苗圃基地建设、桃李枇杷种植釆摘、林中种庄稼养鸡鸭兔子等立体农业开发,先后累计投入200多万元,经过数年苦心经营,目前已经进入日益增长的收获阶段!。
2017年下半年,国家电力部门有几根电线塔杆在他的苗圃内占地三分,经过包括渡舟街道办事处在内的三方协商向其赔偿4万元作为(最低成本标准)损失补偿,每亩最低标准为13.8万元左右!而现在长寿区土房局此次占用4.403百葡萄园和7.369亩苗圃仅补偿163371元,这点补偿还不及在这块地上已经投入成本的百分之二十,实在令人难以接受!王文勇说,政府本次要占用的这块地近12亩,截止2016年9月底,公司已经投入60万元以上的成本,而在接到政府占地通知后至今的两年多时间里,此地块就不敢再经营了,两年至少损失了30万以上,此次占地调整还大大地打乱了公司总的经营规划!怎么就只赔偿公司十多万元呢?政府赔偿标准何在?太不近人情了!也不人性化!至少也得赔偿公司的成本投入!
从区政府到法院系列措施都对该民营企业或者农民权益的保护均造成了一定的伤害!这种程度较深的伤害必然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从上诉到上访!
“民告官”在民间又称“胳膊对阵大腿”、“鸡蛋碰石头”,其结局如何?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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