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严禁高校通过中介代理招收网络高等学历教育学生

2019-12-18 16:39已围观

中新经纬客户端12月18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18日消息,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服务全民终身学习 促进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强调,严禁高校通过个人、中介机构及培训机构代理招生和收费。

教育部表示,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高等学历教育(下称网络教育)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有的高校办学定位不清,招生管理粗放,教学管理制度不健全,出口把关不严,对学习中心监管乏力等,严重影响了网络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

《通知》共分5个部分,提出18条有针对性的举措,对严把人才培养 三关 (入口关、过程关、出口关),落实工作 两责 (高校办学治校主体责任、教育行政部门监管指导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

其中,在严把人才培养 三关 方面,《通知》提出,合理确定招生规模,网络教育学生数将按国家规定计入各高校折合在校生规模,作为测算学校办学条件的基础数据之一。同时规范招生行为秩序,高校应当依据国家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发布网络教育招生章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下放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利,严禁通过个人、中介机构及培训机构代理招生和收费。

《通知》还提到,科学制定学生考核与评价体系,严格学习过程考核,不得组织 清考 。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专业和课程设置、招生录取、考试命题和评阅、论文答辩、毕业和学位申请资格审核等办学职责和权利。

另外,《通知》强调,严把出口关,做好毕业管理工作。一是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要求高校强化指导教师责任,加强对选题、指导、答辩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严格实行毕业论文(设计)查重制度,严查论文(设计)的买卖、代写、造假、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二是严格毕业资格审查。要求高校制定完善网络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学位管理相关措施,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查工作。试点高校要制定关于加强网络教育学生毕业管理、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具体实施方案。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指出,下一步,教育部将对标对表,细化落实方案。督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创新监管方式手段,守土负责,落实好属地监管指导职责。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对各地各校落实文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分类指导,及时跟进了解工作推进情况。(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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