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了!男子把脸"借"给别人贷了十多万 以受欺诈为由拒绝还款

2021-05-27 17:27已围观

  原标题:长点心眼!男子把脸“借”给别人贷了十多万,以受欺诈为由拒绝还款,法院判了...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江苏新闻、荔枝新闻

  据荔枝新闻,2018年,南京的王某认识了声称可以帮人借贷不用还款的涂某,在配合对方完成了拍照刷脸等操作后,王某共贷款两笔17万元并支付了相应手续费。而涂某偷偷将部分贷款转至自己账户,被发现后王某向警方报案。事后,王某以自己受到欺诈为由,拒绝还款,银行将王某起诉至法院。法院认为,王某对自己的个人信息有监管责任,判决王某偿还银行贷款。 

  借一张脸就能赚钱?这样的好事你信吗?

  据江苏新闻,2018年,南京的王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涂某,对方称可以帮人在网上操作借贷,不用还款。王某信以为真,就把手机交给了涂某,配合对方完成了拍照、刷脸、输入指纹等操作。

  之后,涂某用王某的手机从多个借贷平台上,一共借出了8.7万多元,这笔钱随即被两人平分。王某还专门向涂某支付了1.7万元手续费。

  尝到甜头后,王某继续让涂某用同样办法在某线上平台贷款8.3万元。然而涂某把款项贷出来后,将钱款偷偷转移到自己的账户,并把转账记录删掉了。王某发现款项被盗后,报案了。

图片江苏公共·新闻视频截图图片江苏公共·新闻视频截图

  案发后,涂某被抓获并被判处了11年有期徒刑,同时责令退赔所得款项。由于以王某名义借贷的钱一直没还,与线上平台合作的银行将王某告上了法院,要求还款。王某却认为,自己被涂某欺诈,拒绝还款。

  为他人借贷者被判还款,请保护好个人信息

  据荔枝新闻,“王某对个人信息有监管责任,不能放任。”南京秦淮区人民法院金融庭法官祝剑泰表示,王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且能够知道相关法律义务,并知道将个人信息授权他人支配、使用而不作任何监管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

  对于没有尽到这些义务的当事人,法律不应给予过分保护。因此,王某最终被判偿还银行贷款。

图片江苏公共·新闻视频截图图片江苏公共·新闻视频截图

  “涂某的犯罪行为和王某对个人信息疏于监管的过错行为,共同导致银行的款项被贷出。涂某承担了刑事责任,王某应当对银行承担违约责任、还款责任。”南京秦淮区人民法院金融庭法官祝剑泰说。

  法官提醒,《民法典》实施后,进一步加大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社会和个人都要妥善保管好相关信息,处理时应小心谨慎,不要将这些信息随意告知或授权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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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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